本溪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本溪是一座闻名遐尔的煤铁之城,是国家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。这里峰岭耸翠,重峦叠嶂,山地约占总面积的80%。本溪市依山建城,群山环绕,又有太子河穿城而过。登高俯瞰全市,楼群在高岗低丘间鳞次栉比,街道于山岭之中纵横交错。山中有城,城中有山,构成独特的城市景观。位于辽宁省的中部地区,北靠沈阳、抚顺,南接丹东,西邻辽阳、鞍山,东傍吉林。本溪属于中温带湿润气候区,全地区年平均气温为6.1℃-7.8℃,年平均降水量为800-900毫米。总的来说春天风和日丽,夏季稍热多雨,秋季天高气爽,冬天冰封雪飘。本溪历史悠久,在庙后山考古发掘出的古人类文化遗址表明,在四、五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,人类祖先就在这里繁衍生息。这不仅填补了我国东北地区旧石器时代人类化石的空白,而且为研究东北亚人类分布和转移提供了可贵的历史资料。本溪在我国夏、商时期分别属于青州、营州管辖,战国时属燕国辽东郡,唐代属安东都护府辽城州,清末始设本溪县,隶属奉天府。景观:洋湖沟、南天门、大石湖、老漫子、观音湖、桓龙湖、望天洞、地温异常带、太子河、水洞、温泉寺、铁刹山、关门山、汤沟、庙后山、平顶山、五女山、老秃顶等。